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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4-11-01 09:07:53 作者: 乐鱼app官网下载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属于油气装备及工具制造、服务行业,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开采机械设备、钻头钻具以及油气钢管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租赁,油气钻采设备检验测试服务等。主流产品涵盖石油工程、油气开发、油气集输三大领域,覆盖陆地和海洋油气田,具体包括钻头钻具、钻井装备、固井装备、高压管汇、压裂装备、修井装备、特种作业装备、完井工具、油气集输钢管、天然气压缩机、井口及地面装置、环保装备等。

  油气钻采装备、钻头钻具、井下工具,大多数都用在油气勘探开发工程作业;海洋工程装备大多数都用在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采、储运等工程作业;油气集输钢管大多数都用在输送石油、成品油、天然气,也可用于城市管网建设;天然气压缩机大多数都用在地穴等储气库注气、试气试采气回收、井口气收集处理等;一体化解决方案主要为石油工程作业提供融合装备、工具、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努力打造研发、制造、服务一体化优势,为油气勘探开发提供优良装备和优质服务。在主流产品方面,公司钻头钻具、井下作业工具、固井压裂装备、修井装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压缩机、钢管等油气集输装备为国内领先水平,钻井装备处于国内第一方阵。在核心制造方面,公司立足自主制造,建成了钻头钻具、钻机、固井压裂设备、钢管等16条生产线hp泵试验中心、油气钻探重点实验室等7个专业实验室和国家油气钻采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了API、GOST、CE等国际认证,建立了完整可靠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制造能力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营销服务方面,公司形成了国内相对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随着国内油服公司持续推进轻资产运营,部分石油装备需求由投资转向租赁。为了响应市场需求,公司在确保风险可控、有所收益的原则上,开展了钻采设备、压缩机和压裂装备的租赁业务。

  公司是中国石油机械的先行者,是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技术先导型油气装备制造及服务企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2021年3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公司拟向包括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3,281,499股。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2年4月26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本次共发行新股163,398,6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5.04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135,570.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864,424.30元。本次新增股份于2022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已任期届满。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谢永金先生、王峻乔先生、何治亮先生、张锦宏先生、吴杰女士、王世召先生和周京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林彦兵先生、张晓峰先生、施尚强先生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务红先生、刘国成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4月27日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永金先生主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全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在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全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和运行机制,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日常工作的稳健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关于挂牌转让武汉市江汉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全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全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规定,董事会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及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等信息披露文件。

  上述议案中的第5、6、7、8、9、10、11、12、13、14、16、21、22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上述议案中的第1、3、4、6、16、18、1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4月27日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彦兵先生主持。

  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全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核意见: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核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核意见: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核销上述应收款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全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述议案中的第 1、2、5、9、10、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951,472,812.03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532,883.72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96,921,773.57元。由于公司仍亏损,无利润可供股东分配。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各企业应关注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会计处理问题,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执行“实施问答”规定,公司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生产部门修理费”2021全年累计金额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并按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同步重述上年对比数。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日期:公司按照“实施问答 ”规定,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根据“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并按照同口径调整可比期间数据,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7日,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减值的情形,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9,129,528.37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上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29,528.37元。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经核查,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7日,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核、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确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7笔应收款项共计4,577,424.87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核销的4,577,424.87元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事项。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核销上述应收款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